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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區本級定點零售藥店開通門診統籌服務 參保人員可憑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按處方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時間:2023-08-13 09:00:42  來源: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

            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南寧訊 (記者 羅琦 實習生 韋甜甜)8月12日,記者從自治區醫保局獲悉,為更好推進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制改革,切實減輕患者醫療費用負擔,自治區本級現已正式開通定點零售藥店門診統籌相關費用直接結算服務。

           據了解,自治區本級經確定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定點零售藥店可開通職工門診統籌結算服務,首批納入門診統籌管理的定點零售藥店共21家。參加中區直駐邕單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可按規定在21家定點零售藥店享受職工門診統籌待遇,自治區內異地就醫人員可按異地就醫管理規定在就醫地享受同等門診統籌待遇及結算服務。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由具有醫保服務資格的醫師開具用藥處方;憑醫保電子憑證或社保卡在處方有效期內到定點零售藥店購藥,購藥時參保人員需向藥店展示電子處方二維碼,或提供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紙質處方。按規定,處方需由藥店執業藥師審核調劑,經參保人員在門診購藥清單上簽字確認后,藥店方可供藥。

           在待遇標準上,參保人員憑定點醫藥機構處方在門診統籌定點零售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藥品發生的費用,按規定計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起付線、基金支付限額。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比例按一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級別待遇政策執行,在職人員報銷比例為60%、退休人員報銷比例為65%。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門診和定點零售藥店按普通門診結算的購藥費用合并計算門診統籌起付線和基金支付限額。

      編輯:陸彩娟  責編:陳小梅  終審:胡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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